新生奖学金申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3-14浏览次数:264

    为贯彻落实我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有关方针政策,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促进我来华留学高等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培养更多知华、友华、亲华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依据工作实际,设立留学生新生奖学金。留学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奖学金评定实行动态调整。


一、奖学金评选条件
1、申请人须为外国籍公民,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2、申请人须满足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外国留学生入学要求;
3、求学态度端正。


二、奖学金评选办法

由国际教育学院根据学生入学成绩和综合表现情况择优评定,报留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校长办公会讨论批准。


三、奖学金中止、取消与保留

1、获得新生奖学金的留学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经学校批准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处理,奖学金资格自动取消。学校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时如发现材料不符或造假,可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2、留学生须按规定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评审或评审不合格者,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3、因患病经学校批准休学的获得奖学金的留学生,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其奖学金资格最长可保留一年。因其它原因休学退学的留学生,其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4、获得奖学金的留学生在享受奖学金期间如违反中国法律或学校规章制度,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扣发、暂停或取消其奖学金。


四、奖学金的管理及监督

1、留学生经评审程序后,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学金发放及表彰。
   2、要切实加强奖学金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对奖学金评定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留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申诉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3、对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材料虚假、欺骗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留学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